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4-07 / 点击 0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山西红十字医院)创建于1919,是山西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源地,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中心基地之一。是卫生部批准的首批爱婴医院,同时也是山西省唯一的省级红十字医院,承担着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医院编制床位1600张,有在职人员2800余人,是一支素质高、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干部队伍。医院所有临床学科均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医院骨科、肾内科、风湿科是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医院拥有山西省首批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临床医学院士工作站、山西省首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山西省骨与软组织损伤修复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实验血液学重点实验室、山西省肾脏病研究所、山西省引进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医院骨科、肾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血液内科、风湿免疫科、呼吸内科为山西省重点学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泌尿科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武晋院长、李汝德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郝敏副院长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卫生事业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本单位来。

三、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3年至2015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到非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省卫生计生委、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博士岗位的考生请在其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330日—2016410

现场确认时间:201645日—20164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科技楼七层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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