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9-18 / 点击 0

第二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更高质量创新创业就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和企业落地晋中,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晋中市人民政府、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科技厅、山西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第二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圆梦晋中

二、大赛时间

2015年8月—2015年11月

宣传发动:8月1日—8月31日

报名时间:9月1日—9月30日

创业培训:9月1日—9月30日

预赛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

复    赛:10月16日—10月31日

决赛、总决赛:11月上旬

三、参赛对象和形式

(一)参赛对象

1.山西省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2.2011年及以后毕业,在晋中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后毕业,有创业项目、准备落地晋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参赛形式

1.参赛形式分“高校在校生组”和“毕业生创业实践组”两大组。各参赛团队人员不得超过7人,参加答辩环节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5人。每所高校在校生组团队确定1名指导教师。“毕业生创业实践组”参加答辩环节者须为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负责人。

2.比赛以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视频展示项目为主要形式。“高校在校生组”,采用评审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两种形式评选,两种形式各占总分的50%。“毕业生创业实践组”,采用评审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视频展示项目三种形式评选。三种形式各占总分的40%、40%和20%。

四、参赛项目

大赛项目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和晋中市产业发展方向,侧重于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发明创造和科技创新。参赛项目既可以是参赛者自主研究开发的项目;也可以是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项目;还可以是有研发价值与市场前景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五、赛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起止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组织创业培训。

2.报名方式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大赛报名官网:http://cyds.jzedu.net。

3.报名程序

(1)参赛团队先在大赛官网注册,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参赛团队网上报名要填写并上传大赛报名表。所有参赛团队从大赛官网下载报名表,报名表中“团队成员签名”栏,须由参赛团队全体成员签名。

在校大学生须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在“学校意见”栏盖章,通过扫描或照片形式上传至大赛官网。毕业生创业实践同时将团队核心成员毕业证、经授权的发明创造和专利证、企业营业执照等,通过扫描或照片形式上传至大赛官网。

(3)上传《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模板可从大赛官方网站下载,供参赛团队参考。报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18:00。

4.报名须知

(1)每个参赛团队限报一个项目。

(2)已参加首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且落地晋中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报名。如有特殊情况,由组委会研究确定。

(3)大赛预赛时以网络方式提交创业计划书,简要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进入复赛后,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进入决赛后,所有参赛团队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PPT,毕业生创业实践组还需要提供5分钟以内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内容介绍的视频资料。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晋中市文苑街179号晋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354-3118810,E-mail:ds3118810@163.com。大赛微信平台:“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微信号jsbdxscyds。

(二)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环节。各环节评审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授权第三方评价机构,聘请创投专家、金融专家、知名企业、学术专家、高校创业教师等,组成专家评审团,分组分类评审。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1.预赛(10月8日—10月15日)

预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组别、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赛的团队数量,并提前发出预告。

2.复赛(10月16日—10月31日)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分“高校在校生组”和“毕业生创业实践组”两大组进行。复赛时,按不同项目类别分成若干小组,每组聘请3-5名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根据参赛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和打分排序。“高校在校生组”评出60个项目进入决赛;“毕业生创业实践组”评出30个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2015年11月上旬)

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分“高校在校生组”和“毕业生创业实践组”两大组进行,每组聘请5-7名评审专家。其中,“高校在校生组”采用评审创业计划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按得分确定前四强和二、三等奖、优秀奖;“毕业生创业实践组”采用评审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按得分确定出前三强和二、三等奖、优秀奖。

4.总决赛(2015年11月上旬)

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通过现场展示、公开答辩方式,评出特等奖和一等奖,并举行颁奖典礼。

总决赛期间,组织晋中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各类产业园区,与参赛项目团队对接洽谈,宣传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更多的优秀项目在晋中落地转化。同时,邀请投融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参会洽谈,为参赛项目团队和晋中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

5.奖项设置

1.“高校在校生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40名。

2.“毕业生创业实践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20名。

3.特等奖奖金5万元,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秀奖5000元。获奖项目在晋中注册落地正式运营后,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其中特等奖25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4.依据大赛组织规模和获奖结果,面向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15个,奖金1万元;获得三等奖以上项目团队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报名和比赛情况,大赛组委会可以对奖项设置的数量做适当调整。

六、组织机构(略)

七、配套政策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实施意见》,大赛获奖项目在晋中落地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运营指导、项目申报、科技创新等“一条龙”孵化服务和“一站式”注册审批。对落户晋中并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晋中市科技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二)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获奖项目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给予税收优惠和税收财政补助。在省政府未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前,获奖项目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获奖项目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

(四)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获奖项目中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其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获奖项目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办企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对上述贷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六)给予财政贴息。获奖项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贷款并按期还款的,可参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

(七)给予经营场地租金补贴。获奖项目注册落地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省级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八)对获奖的项目团队和落地企业,五年内跟踪服务与指导,并在每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期间,评选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创业项目,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激励和政策扶持。

八、工作要求

举办“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我市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打造山西省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总结首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切实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提供各类政策支持,落实好大赛经费,积极主动地做好大赛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各高校要安排相关部门与人员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与组织工作。市教育局要扎实开展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第二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