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
关于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资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2010年8月甘肃省舟曲地区遭受特大泥石流灾区的学生,免收2010—2011学年度的学费。
二、对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和其他年级在校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学院应出具的所有证明,帮助贷款学生尽快办理贷款事宜。已办理完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的学生,入学时可凭贷款证明暂不交学费和住宿费。
三、对经过核实,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勤奋学习、品学兼优、诚实守信、生活俭朴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评审程序发放每人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日常生活俭朴,勤奋学习、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发放一次。
五、对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在校生,经学院评审,可获得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六、学院积极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就业条件薄弱的学生联系就业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录用,帮助学生就业。
七、对在校期间学习努力,成绩优异、品学兼优并有入党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党组织推荐为重点培养对象。
八、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
201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