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15 / 点击 0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主管全校全日制高专、高职、中专学生的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1、招生工作:

(1)负责全校高职、中专招生计划的编制、落实、上报工作并通报校内相关单位。

(2)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学校招生简章的材料组织、印刷,并向全国各地中学、招办及相关单位发送。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招生资料向相关招生部门送稿,作好招生宣传工作。

(4)负责向全国各地招办报送招生计划。

(5)负责作好招生总结工作和起草报告、上报相关报表。

(6)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单、归档工作。

2、就业工作:

(1)以“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为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2)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的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培训,转变学生就业观念,实行常年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实现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

(4)进一步拓展就业市场,收集就业信息。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系统,并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放,提供网上信息服务。

(5)负责组织全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6)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程安排、办理报到证及相关手续。

(7)协助校内相关单位办理毕业生离校事宜。

3、其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