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专业人才培养规划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22 / 点击 0

   (一)全省煤炭职工队伍状况
  1.整体情况
  到2005年底,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04.2万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51.1万人,地方煤矿18.8万人,乡镇煤矿27.7万人,各级煤炭企事业单位6.6万人。
  全省煤炭行业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95万人,其中学习采矿、安全、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仅为28943人。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结构情况: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后续学历)1356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7.10%,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34%;专科学历(含后续学历)的3187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15%,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16%;中专学历的2417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47%,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39%。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结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623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为7.85%,占从业人员总数的0.6%;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6396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为32.27%,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61%;初级专业职务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为59.88%,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84%。
  2.国有煤炭企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现状
  (1)近5到10年期间,全省煤炭科研教育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大学以上学历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科研型人才逐年下降。煤炭院校和科研单位普遍缺少专业对口的高学历专业人才。
  (2)国有煤炭企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绝对数量及所占比例普遍较低,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每万名专业技术人员中,仅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173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仅为711人,中级技术职务的3102人。在专业技术人才中,从事卫生、教育和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比重偏大,直接从事煤炭一线技术、生产、管理的人员所占比例很低。
  (3)煤矿井下一线技术人员中,接受过大专、中专等正规职业教育的比例较低,采掘区队专业人才普遍缺乏。许多企业出现了采煤、掘进、通风区队无工程师,缺少生产一线技术员,甚至出现了无人可任区(队)长、区(队)主管工程师的尴尬局面。
  (4)全省煤炭产业工人60万人,其中井下工人32万人。产业工人中的高级技师63名,技师1908名,高级技术工人15963人。高级以上的技术工人占产业工人总数的比例不足3%,地方煤矿产业工人中高级工的比例则更低。
  3.乡镇煤矿企业技术人员状况
  与国有煤矿相比,乡镇小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程度更为突出。目前,全省乡镇煤矿有2179余个,其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极少数是正规院校毕业生,相当多的技术人员是“半路出家”的“土”工程师。为数不多的几家规模相对较大、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煤矿,靠前几年“订单培养”了少量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数量和素质,远远不能适应当前采煤方法改革和技术改造的要求。
  (二)我省煤炭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省煤炭行业专业人才总量严重不足,学历、职称和年龄梯队结构失衡,没有形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梯队结构,煤炭科技创新和科技转化能力不足。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普遍较低,劳动技能不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偏低。全行业(包括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在内)普遍存在着专业人才短缺、断档,后继乏人的问题。这一带有全局性、普遍性、持续性的问题,已经明显地影响到当前煤炭产业发展的进程,对今后的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会形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2.煤炭专业人才资源在使用和管理上机制不健全,管理不灵活,人才浪费、人才外流现象严重。一方面人才资源不足,另一方面不少专业技术人员处于闲置状态。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缺少进修提高机会,知识老化,创新能力不强,很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人才的合理流动受到限制,制约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发挥,同时也造成了有限的人才资源外流。
  3.国家对煤炭类院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与煤炭紧缺人才需求矛盾突出。煤炭特种行业在人才培养上具有实践教学比重大、实验实训设备昴贵、人才培养成本高等特点,我省煤炭院校投入严重不足,普遍面临建设和运行费用不足的困难,在占地面积、校舍、教学仪器和设备资源、教育规模等方面都与煤炭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迫切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4.煤炭工程类专业“招生难”,生源不足,招生数量和生源质量下降。煤炭行业存在工作艰苦、生活条件差、职工待遇低、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使社会普遍对煤炭行业和从事煤炭职业产生偏见,而且适龄青年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受社会发展、行业环境和家庭观念影响,报考煤炭类院校的比例很小,带来了煤炭院校生源少、生源质量下降的问题。
  5.煤炭类院校教育改革与生产实际结合不紧密,人才培养工作不能完全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
  (1)我省煤炭职业院校近几年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专业课程设置有了较大改进,但教学内容仍相对滞后,学生所学到的知识技能与企业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学校因实训条件所限,仍以理论讲授为主,难以适应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煤炭企业对人才培养工作重视不够,对学校教育的支持和合作力度小,造成学校教育与企业用人脱节。特别是在学生专业实习等方面,由于绝大多数企业怕影响生产,担心学生实习安全等,不愿意接受学生到矿进行专业实习,造成学生对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实践能力训练不够。
  (3)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煤矿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同时也造成煤炭类专业师资严重缺乏,特别是缺乏既熟悉企业生产实际又能够承担专业教学工作的“双师型”专业教师。师资短缺问题制约了煤炭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二、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预测
  (一)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根据山西煤炭企业生产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各类矿井人才配备的基本要求:
  1.按照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走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全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素质的要求,我省煤炭科研、教育单位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大量需要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大学本科学历的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煤炭产品深加工利用、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煤炭科技创新型人才、技术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的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实训基地,需要一批专科以上学历的技能型人才和技师、高级技师。其他科研院所、煤炭院校也需要一批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工人。
  2.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实际需要和科技创新的要求配备相关专业的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晋中、晋北、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迫切需要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的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煤炭产品深加工转化技术等专业领域煤炭科技创新型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加强企业科技转化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生产一线队组,按安全技术的要求配置中职、高职院校毕业的高、中级技术工人。
  3.地方煤矿(含乡镇煤矿)实现可持续发展,急需一批专科技术应用型人才补充到一线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大批的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区队技术管理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地方煤矿年产120万吨以上的矿井,应至少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人员6名以上,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人员6名以上,矿山机电专业人员6名以上,矿山地质、矿山测量、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配置3名以上。
  年产60-120万吨的矿井,应至少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人员5名以上,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人员5名以上,矿山机电专业人员5名以上,矿山地质、矿山测量、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配置2名以上。
  年产30-60万吨的矿井,应至少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人员3名以上,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人员3名以上,矿山机电专业人员3名以上,矿山地质、矿山测量、计算机专业人员各配置2名以上。
  年产9-30万吨的矿井,应至少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人员2名以上,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人员2名以上,矿山机电专业人员2名以上,矿山地质、矿山测量、计算机专业人员各配置1名以上。
  (二)今后五到十年内我省煤炭人才的需求预测
  从2006年到2015年,我省预计需要煤炭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万名,高职专科毕业生8万名,中专、技校毕业生15万名。
  三、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煤矿生产实际出发,强化行业管理,开展煤炭行业的各级各类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职工队伍的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煤炭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我省煤炭经济的集约发展、循环发展、安全发展、高效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适应山西煤炭工业当前和长远发展的要求,以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培养煤炭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型人才、技术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着力点,采取有力措施,挖掘煤炭院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的潜力,加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我省煤炭行业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使用机制,为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三)目标和任务
  为全面提高我省煤炭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管理队伍和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和职工职业技术培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井下工种和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五年内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专业技术精湛、科技创新能力强,适应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煤炭职工队伍。
  1.发挥我省煤炭教育资源优势,采取订单培养的方法,增加煤炭专业招生计划。“十一五”期间,在目前每年4000名本、专科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每年增加面向煤矿企业优秀青年和矿工子弟订单培养的煤炭类专业招生计划2000名,五年内共培养30000名;增加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煤炭技术类专业订单培养招生计划,五年内各类煤炭职业学校培养中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工人50000名。在2010年到2015年期间,根据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要求,再适当扩大一定数量煤炭类专业本、专科招生计划,五年内计划再培养40000余名本专科毕业生和50000余名中专、技校生。
  2.面向科研院所、煤炭类院校以及大型煤炭类企业,培养和引进硕士生以上高级人才2000名。
  3.面向煤炭企业,积极开展煤炭类专业的各类成人继续教育。五年内培养煤炭相关专业成人学历教育本、专科毕业生5000名。2010年到2015年,再培养成人教育本、专科毕业生8000人。
  4.加强煤矿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用五年时间对全省煤矿管理人员普遍培训一次,并从第三年起开始对已培训人员进行每两年一次的复训;对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知识更新培训,乡镇煤矿的技术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业知识培训,每两年复训一次,达到上岗标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对新从业工人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标准,进行4个月的培训,达到上岗标准。
  5.建立、健全省、市、县、矿四级培训网络体系,根据煤矿企业需求合理布局培训机构。加强全省煤炭行业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明确培训机构基础设施、组织机构、教师配备、教学管理、培训质量、后勤服务等环节的建设标准。提高培训质量,对培训设施、师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教材、培训档案进行定期测评和评定,建立和完善各级煤炭行政部门对煤矿培训工作的监督机制。
  (四)保证措施
  1.加大投入,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
  (1)建立“山西省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在我省煤炭院校选择办学实力强、与煤炭企业合作办学紧密的学校或专业点,进行重点支持,将这些院校建成我省煤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要采取措施,对重点承担煤炭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的院校,在扩建征用土地、办学条件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加大省级财政对煤炭专业建设经费的支持力度。设立煤矿相关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山西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承担“煤炭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院校的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设立“煤炭相关专业学生定向培养奖学金”,用于奖励毕业后愿意到煤炭企业就业的煤炭专业学生。
  (3)大中型企业要积极承担煤炭专业师生的实习教学和科技实践。在全省煤炭企业选择20个左右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矿井,作为煤炭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以解决目前煤炭人才培养实习难的问题。
  (4)积极争取省外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支持,扩大对山西煤炭类专业的招生数量。
  (5)理顺培训工作的经费渠道,保证各级培训机构的的正常经费。
  (6)由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领导组统一组织省煤炭工业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煤炭企业和煤炭院校领导,定期研究我省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出我省煤炭人才培养指导意见,指导煤炭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
  2.适应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需要,逐步扩大煤炭相关专业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扩大与煤炭安全生产、煤炭深加工转化、环境保护等紧密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全省煤炭本、专科院校和煤炭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都要树立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观念,挖掘教育资源潜力,适度扩大采矿工程、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测量、矿山地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环境保护等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煤炭相关专业的本、专科专业设置及管理、招生计划的调整,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
  (2)面向煤矿企业优秀青年职工和矿区子弟,采取“对口单招,订单培养”的方式,鼓励报考煤炭相关专业。积极向教育部申请单独招生政策,扩大生源范围。
  (3)鼓励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优秀青年学生,踊跃报考煤炭相关专业。对于录取到高职专科煤炭相关专业考生,在国家教育部门紧缩“专升本”计划的前提下,省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向教育部申请,扩大煤炭相关专业高职专科学生毕业后参加“专升本”录取比例。
  (4)煤炭院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方式,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办学,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路子。学校要加强办学条件特别是实验实训教学条件的建设,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努力提升煤炭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培养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3.建立煤炭专业人才使用和管理的新机制,做到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探索一整套调动煤炭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管理办法和用人制度。煤炭企业要确实提高煤炭专业人才的工资待遇,改善煤炭专业人才的生活待遇和工作环境。各市、县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人才市场,建立煤炭专业技术人才档案信息库,确实做好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档案管理及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工作。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管理和使用。